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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明注册商标标记
摘要:
我国商标法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或R,即标明注或者R标记.注是"注册商标"的缩写,R是英文" Registered Trademark(即注册商标)"的缩写.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
我国商标法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或R,即标明注或者R标记.注是"注册商标"的缩写,R是英文" Registered Trademark(即注册商标)"的缩写.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
我国商标法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或R,即标明注或者R标记.注是"注册商标"的缩写,R是英文" Registered Trademark(即注册商标)"的缩写.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是商标专用权的标志,是对抗他人侵权和假冒的有利武器,企业应当按照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他注删事项正确使用商标.使用注册商标的结果,还会给广大消费者心理上带来一种稳定感和信任感,有利于提高商标的信誉.如果企业不按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他注册事项正确使用商标,还会给市场造成一定的混乱,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这样,对注册商标也就失去了意义.从这点出发,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可见,能否正确使用注册商标,是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的,轻者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重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从而丧失商标专用权.
(一)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为准的.商标注册人如果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显然就和注册商标不一样了,这就丧失了商标专用权变为未注册商标,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对这种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责令商标人在一定期限内改正;如果拒不改正,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假若在这种情况下,还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R,就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论处.
(二)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意事项
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和注册证上记载的注册人名义、地址保持一致,否则就不是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比如.某服装厂使用"快乐牌"注册商标,后来该厂从甲地迁到乙地,更名为服装加工厂,未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手续,即在广告宣传和带有"快乐牌"的服装包装上使用新厂名,这就造成了某种混乱,根据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精神,使用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因此,擅自变更企业名称、地址等的,应按法定程序改过来,如不办理注册人名义和地址变更手续,则要受到商标法规定的制裁,撤销其注册商标.
(三)不得自行转让商标
商标注册需要转让他人的,无论是以合同形式转让,还是继承形式转让,都是产权的转让,因此,商标法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不得自行转让,必须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才能生效.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可责令商标注册人在一定期限内改正;擅自转让的,可以补办转让手续.但是,如果商标注册人对给予的这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理睬而拒不改正的话,其注册商标将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丧失商标专用权.在这种情况下,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报请国家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四)注册商标不得长期搁置不使用
我国商标法不以申请注册前已使用申请注册的商标作为核准注册的条件,但是,按照商标法规定,注册后的商标必须实际使用,企业对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或注册几个商标备而不用,都是不允许的.如果注册商标确实因重要原因暂停使用,企业应当提出正当理由向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保留,经核准后,报商标局备案.否则,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对此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明或者证明无效的,商标局就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样规定,是考虑到一个商标只有使用才有价值,如果商标注册人长期不便用自然就会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商标注册后在短时间内不使用还情有可原,长期搁置不用就失去商标专用权的意义,同时还妨碍他人申请注册与其相同的商标使用在同类产品上.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其包装上,或者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或者用于展览,都可视为使用,而且商标注册人可以自己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无论是商标权所有人自己使用,还是允许他人使用,都是使用.
(一)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为准的.商标注册人如果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显然就和注册商标不一样了,这就丧失了商标专用权变为未注册商标,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对这种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责令商标人在一定期限内改正;如果拒不改正,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假若在这种情况下,还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R,就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论处.
(二)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意事项
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和注册证上记载的注册人名义、地址保持一致,否则就不是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比如.某服装厂使用"快乐牌"注册商标,后来该厂从甲地迁到乙地,更名为服装加工厂,未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手续,即在广告宣传和带有"快乐牌"的服装包装上使用新厂名,这就造成了某种混乱,根据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精神,使用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因此,擅自变更企业名称、地址等的,应按法定程序改过来,如不办理注册人名义和地址变更手续,则要受到商标法规定的制裁,撤销其注册商标.
(三)不得自行转让商标
商标注册需要转让他人的,无论是以合同形式转让,还是继承形式转让,都是产权的转让,因此,商标法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不得自行转让,必须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才能生效.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可责令商标注册人在一定期限内改正;擅自转让的,可以补办转让手续.但是,如果商标注册人对给予的这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理睬而拒不改正的话,其注册商标将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丧失商标专用权.在这种情况下,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报请国家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四)注册商标不得长期搁置不使用
我国商标法不以申请注册前已使用申请注册的商标作为核准注册的条件,但是,按照商标法规定,注册后的商标必须实际使用,企业对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或注册几个商标备而不用,都是不允许的.如果注册商标确实因重要原因暂停使用,企业应当提出正当理由向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保留,经核准后,报商标局备案.否则,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对此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明或者证明无效的,商标局就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样规定,是考虑到一个商标只有使用才有价值,如果商标注册人长期不便用自然就会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商标注册后在短时间内不使用还情有可原,长期搁置不用就失去商标专用权的意义,同时还妨碍他人申请注册与其相同的商标使用在同类产品上.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其包装上,或者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或者用于展览,都可视为使用,而且商标注册人可以自己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无论是商标权所有人自己使用,还是允许他人使用,都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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