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咨询热线: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TRIPS协议》的保护范围

发布时间:2020-03-20
文章作者:代理记账
摘要:
《TRIPS协议》第2部分第1~7节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未披露的信息等. (一)著作权与邻接权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 《TRIPS协议》对《伯尔尼公约》进
  《TRIPS协议》第2部分第1~7节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未披露的信息等.
  (一)著作权与邻接权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 《TRIPS协议》对《伯尔尼公约》进行了补充:①《TRIPS协议》第9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保护应延伸到表达方式,但不得延伸到思想、程序、操作方式或数学概念本身.②《TRIPS协议》第10条第1款规定, 以源程序或目标程序编写的计算机程序均应作为伯尔尼公约意义下的文学作品予以保护.③《TRIPS协议》还延长了著作权保护期限.《TRIPS协议》第12条规定,除摄影作品或实用艺术作品之外,每件作品的保护期若不是按照自然人的寿命来计算时,其保护期不得短于自授权发表之年年底起的50年,若没有在自完成作品之时起的50年之内授权发表,则保护期为自作品完成之年年底起的50年.
  在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方面, 《TRIPS协议》第14条第1款规定, 对于在录音制品上录制表演者表演情况而言,表演者有权制止未经其同意而进行的下述行为:对表演者尚未录制的表演进行录制;复制已录制的内容;通过无线手段进行播放;向公众传送表演者的表演实况等.
  在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利的保护方面, 《TRIPS协议》第14条第2款规定, 录音制品制作者享有许可或禁止他人直接或间接复制其录音制品的权利.此外,该协议第14条第4款还规定,录音制品制作者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以商业目的出租其录音制品.
  《TRIPS协议》第14条第3款规定, 广播组织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将其广播加以固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将其固定的广播进行复制,有权禁止其他广播组织未经许可以无线方式转播其广播,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将其广播向公众传播等.
  (二)商标
  《TRIPS协议》对商标作出如下定义: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标记或标记组合,均能构成商标.这类标记,以及这类标记的任何组合,均能作为商标获得注册.如果标记缺乏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固有能力,各成员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给予注册.协议规定,成员有权要求标记应以视觉可感知作为注册条件,对不能被视觉感知的,如气味商标的申请等,不构成各成员商标权最低保护义务.
  《TRIPS协议》第16条第1款规定, 商标权人享有防止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而在贸易活动中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去标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以避免此种使用所引起的混淆.该协议还规定,如果将相同标记用于相同商品或服务上,应当推定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三)地理标志
  《TRIPS协议》规定, 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真正来源产生误解或使公众忽略认明商品来源地的商标或商标组合,各成员不能予以注册,已经注册的,必须予以撤销;对《巴黎公约》第10条中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各成员有义务加以制止.
  (四)工业品外观设计
  根据《TRIPS协议》第25条第1款和第26条的规定:各成员应为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提供保护,保护期限至少应达到10年,受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所有人有权阻止第三方未经其许可而为商业目的制造、销售或进口带有或含有受保护外观设计的复制品或实质上构成其复制品的物品.当然,各成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新颖性和独创性的判断标准,也可自行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法或版权法来履行该项义务.
  此外,该协议还规定:各成员应确保有关费用、审查和公布的要求不对寻求和获得保护的机会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同时,各成员可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规定若干例外,但此种例外不能与受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正常利用发生冲突,也不能不合理地损害受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专利
  根据《TRIPS协议》的规定, 技术领域的任何发明, 只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应用性,都可申请获得专利.在遵守协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发明的专利授予和专利权的享有不能因发明地点、技术领域、产品的制造地不同而加以歧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根据《TRIPS协议》的规定, 各成员必须按照《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的有关条款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该种保护可以根据各成员实际情况适用于特别法、版权法、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工业品外观设计法、不正当竞争法或其他法.
  (七)未披露的信息
  根据《TRIPS协议》第39条第2款的规定, 未披露信息受保护的条件是:未披露信息是秘密的;该信息具有商业价值;信息的合法控制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同时, 《TRIPS协议》第39条第2款还规定:违约行为、泄密行为、诱使他人泄密的行为,以及通过第三方(无论该第三方是否已知或应知此种获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获得未披露的信息的行为都属于侵害未披露信息的行为.


联创财税·慧算账:www.sxzcss.com】为广大榆林企业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

商标注册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