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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门票能否作为发票在账上列支?

发布时间:2019-10-10
文章作者:西安公司注册
摘要:
联创财税客户提问:公园门票能不能作为发票入账并税前扣除? 西安联创财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可继续保留。因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还需继续保
  联创财税客户提问:公园门票能不能作为发票入账并税前扣除?
  西安联创财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可继续保留。因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还需继续保留的发票,各省要严格控制,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上述规定,公园门票属于暂时保留的发票范畴,可以作为西安注册公司财务报销的凭证,相关支出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西安联创财税提醒大家:根据《企业财务通则》 (2006)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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